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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目标确定的基本原则

  • 教学
  • 2024-06-21 1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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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说明 以学生为中心 课程与教学目标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关注学生的需求、兴趣、能力和发展水平,并以此为依据来设计目标。 目标明确具体 教学目标应清晰、具体、可衡量、可观察和可评估,避免空洞、模糊的目标设定。 目标可达性 教学目标应具有可达性,即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合理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学生能够达到目标。 目标关联性 教学目标应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评估方式等方面保持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目标层次性 教学目标应包含不同层次的目标,如认知目标、技能目标、情感目标、价值观目标等。 目标导向性 教学目标应成为教学活动的指南,引导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并最终实现目标。 目标可评估性 教学目标应可评估,即可以通过评估手段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验证目标是否达成。

  • 以学生为中心: 课程目标的设定必须围绕学生的学习需求、兴趣和能力展开,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 目标明确具体: 避免空泛的目标描述,要将目标细化到具体的行为表现或学习成果,例如“学生能够理解并运用……”、“学生能够独立完成……”。

  • 目标可达性: 教学目标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设定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合理的教学活动达成的目标。

  • 目标关联性: 教学目标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之间应相互关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 目标层次性: 教学目标应包含不同层次的目标,例如认知目标、技能目标、情感目标和价值观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目标导向性: 教学目标应成为整个教学活动的指导方向,引导教师进行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最终实现目标。

  • 目标可评估性: 教学目标应能够通过评估手段进行衡量,例如考试、作业、项目等,以检验目标是否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