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想课程,即应由多个教育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推荐的课程。
二是正式课程,即教育管理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 我们在课程中经常看到的程序就属于这一类。
第三个是理解或理解的过程,即老师理解的过程。 这个理解过程可能和正式的过程有一定的距离。 每千名读者都有一个人。 ”一千个哈姆雷特》。
第四是可操作的方案,即方案在课堂上实际实施,实施过程中教师往往会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第五是体验式课程,是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实际体验到的东西,即课程体验。
简介
1.课程即知识
将课程的性质视为知识不仅是比较传统的观点,而且在我国也是比较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 这一观点的基本思想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获取知识。 课程被认为是按主题分类的知识。
因此,这个定义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课程是一门学科(subject)”。 这也是对课程的普遍看法,深深扎根于学校的日常实践和人们的头脑中。
2.课程即经验
课程的定义认为课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的经验或经历,以及学生自发获得的经验或经历。 它是在对以往观点的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 杜威将这一观点系统化、理论化,并将其应用于实践。
贰、课程类型分为哪些类?课程类型主要有课程与活动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综合课程与专题课程、国家区域课程与校本课程、德育课程等六大类。 培训过程。
1.课程与活动课程:
根据课程内容是系统知识还是直接内容来分类的体验课程和活动课程。 事实上,这是中小学课堂的基本类型。 然后又分为两类:单一课程和综合课程。
单个班级是指主要涉及完成一项教学任务的班级,通常在一个班级内完成。 单类可分为以下几类:传达新知识的课程。 在课堂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教授学生新知识和组织学生学习新材料上。 主要目的是使学生认识、理解和掌握新的材料内容,增添新的知识元素。
综合课程,也称为合课程,是通常要求您在一个班级内完成多项教育作业的课程。 综合课程的内容包括复习第一天所学知识、学习新材料、整合新材料、适当练习培养基本技能和技巧,甚至检查知识掌握情况。
2.必修课和选修课:
根据课程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实施要求,课程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程序。 通常,这些课程主要出现在大学中。 大学生除必须完成的必修课程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和兴趣选择选修课程。
3.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根据课程的执行类型或呈现方式,可以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程序。
4.综合课程和专业课程:
根据课程内容的结构,可以分为综合课程和专业课程。
5.国家课程、地区课程、校本课程:
根据课程管理体系,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区课程和校本课程。
6.德育过程:德育过程、智育过程、体育过程、美育过程、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过程。 它根据不同的教育目标对课程进行分类。
按类型来分,好像只有几个,但是选择的时候最好选择名师,因为还是要遇到几门同类型的课程。 而且课程也很多。 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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