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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02 01:27:46 作者:宫仲业

1、 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3、 第十一条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其职责是:1、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3、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