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研究生考试细则

2024-07-03 18:28:39

1、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 2020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10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2000名左右(最终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3、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