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通常包括通用目标、行为目标、生成目标和表现目标。
(1)普遍目标是指基于经验、哲学或伦理、意识形态或社会政治需要的通识教育的目的或原则,并直接运用于课程领域,成为课程领域。 一般性、规范性指南。 这类目标的特点是将一般教育目标或原则与课程目标等同起来,因而具有普遍性、模糊性、指导性,可以普遍适用于一切教育实践。 “博大概括”这个关键词,正如教育宗旨“大学之道在于明德、亲民、追求至善”。
(2)行为目标是以具体的、可控的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课程目标,它决定了学生在课程结束和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 完成了。 。 多样性。 其基本特征是:目标的准确性、特异性和可管理性。 关键词是“具体且可操作的行为”,例如“可以说和写……”。
(3)生成目标是在教育情境中发生教育过程时自然生成的课程目标,是解决问题和人类经验增长的内在需要的结果。 关键词“关注过程”,例如“在课堂上自然生成……”。
(4)表现性目标是指学生在教育情境中的各种“遭遇”以及针对每个学生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 这是美国课程学者艾斯纳提出的目标导向。 它旨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强调个性,从而超越现有的文化工具,为文化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重视学生个体行为”,如“谈感受、读后思考、尝试作图、演示”。
课程目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整体性。 各个层次和类型的课程目标都是相互关联的,而不是相互孤立的。
(2)排名。 课程目标是多层次、综合性的体系,如小学课程目标、初中课程目标、高中课程目标。
(3)可持续性。 高年级课程目标是低年级课程目标的延续和深化。
(4)层次结构。 课程目标可以逐步分解为总目标和子目标。
(5)进展。 低年级课程目标是高年级课程目标的基础,没有实现低年级课程目标,就很难实现高年级课程目标。
(6)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课程目标将进行相应调整。
贰、课程目标的分类1.生成目标上一篇:语文课程目标的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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