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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2023年研究生招生的规定

  • 研究
  • 2024-04-14 15: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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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约为115.8万人,比上年增加8万人,增幅达7.3%。
二、招生方式
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统考和推免两种。
统考: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进行选拔。
推免:经高校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类别
研究生招生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
学术学位: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
专业学位:培养具有特定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技术和应用型人才。
四、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已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五、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
复试时间:2023年3月至4月
六、其他规定
调剂: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向,进行调剂申请。
复试资格线:由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
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由各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制定。
提示:
各高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细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和各高校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