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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原则的思想

  • 教学
  • 2024-07-16 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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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教学的教育性原则:赫尔巴特首次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他提到"我想不到有任何不教学的教育,正如相反,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由此指出任何的教学都具有教育性。 2、传统三中心:赫尔巴特特别强调教师的地位,提出"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

1、   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科学设计基地的功能、形式,营造立体普法景观,合理确定基地的布局、规模,设立法律基础、未成年人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展区,同时还可以设模拟小法庭等多个附属功能室,形成整体格局,强化了正面教育效应。 二是整合资源、创新方式。 探索多元化的基地建设模式,通过“可见”的展馆陈设、“可感”的浸润体验、“可参与”的实践活动,运用与青少年“同一频道”的语言和形式,让基地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以少年为本、关爱之心不变。

3、 赫尔巴特主要教育思想、主张内容:1、教学的教育性原则:提出“我想不到有任何不教学的教育,正如相反,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强调德育和智育相结合。 2、理论基础:主张将伦理学、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3、三中心:赫尔巴特特别强调教师的地位,提出“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

2、 赫尔巴特教育性教学原则是指通过教学来进行教育的原则。 知识与道德之间有直接和内在的联系,教育(道德教育)只有通过教学才能产生实际作用,教学是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 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也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