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科 > 正文

2011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课时量

  • 学科
  • 2024-05-30 08:13:11
  • 1429

①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3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2节;政治、历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地理、生物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音乐任教8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普通高中教师10到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 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的有所不同,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北京市 *** 《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暂行意见》中规定:中学语文教师每人教两个班(10课时~12课时);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课时~16课时,平均14课时;其他各学科每人每周授课14课时~18课时,平均16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