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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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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0 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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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8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是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的,旨在培养学生语文素养和核心素养,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总体目标
新课标的总体目标是: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
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和语文素养,促进其思维发展。
发展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丰富其精神世界。
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促进其全面发展。
课程内容
新课标包含以下七大模块:
语言与运用:语言知识、语言运用、习作
阅读:默读、朗读、理解与鉴赏
写作: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
口语交际:对话、演讲、讨论
文学阅读与鉴赏:小说、散文、诗歌、戏剧
语文知识梳理:汉字、词语、句子、修辞、语言文化
综合性学习:语文实践活动、探究性学习
教学要求
新课标对每个模块的教学要求进行了详尽阐述,包括:
知识技能:学生需要掌握的具体知识和技能
过程与方法:学生学习语文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教学理念
新课标体现了以下教学理念:
核心素养导向:培养学生语言运用能力、思维品质、审美素养、文化底蕴、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等核心素养。
学生发展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兴趣和需要。
注重实践:通过丰富的语言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综合学习:促进语文与其他学科的融合,拓宽学生的视野。
信息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语文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评价体系
新课标提出了基于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包括:
形成性评价:在教学过程中持续进行,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进步。
终结性评价:在学习阶段末进行,评价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多元化评价: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如观察、作业、测试、作品展示等。
2018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核心素养指明了方向。 各级教育部门和语文教师应认真贯彻新课标精神,不断改进语文教学实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