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对于同等条件下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
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已于 [时间] 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cqmu.edu.cn/yjs/
注意事项
拟录取名单为初步录取结果,不代表最终录取结果。
拟录取考生须在 [时间] 前完成网上确认和缴纳录取费。
未按时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考生可于 [时间] 前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8485281
邮箱:
[email protected]免责声明
1.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2. 重庆医科大学对以上信息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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