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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

  • 课程
  • 2024-04-28 09: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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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本标准以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
秉持音乐艺术的本质,强调音乐与人、音乐与生活、音乐与社会的关系。
突出音乐实践活动,重视音乐欣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作的均衡发展。
课程目标
培养学生热爱音乐,陶冶情操。
发展学生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提升人文素养。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力,增强艺术表现力。
丰富学生精神世界,促进身心健康。
课程内容
一、音乐欣赏(32%)
中外音乐作品欣赏
不同音乐风格和流派鉴赏
音乐文化与历史探究
二、音乐表现(48%)
声乐:独唱、合唱、声乐技能训练
器乐:演奏技巧训练、合奏
音乐舞蹈:基本动作训练、舞曲表演
三、音乐创作(20%)
音乐基础知识:音高、节奏、音色等
音乐创作技能:歌曲创作、伴奏编写
音乐制作:音乐软件使用
课程实施
以学生为中心,开展丰富多样、灵活有效的音乐实践活动。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学生音乐学习的有效性。
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拓宽学生音乐视野。
注重音乐与其他学科的渗透和融合。
评价
过程性评价: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态度、表现的日常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以作品展演、考试等形式,评价学生综合能力。
作品评价:重视学生音乐作品的原创性、艺术性。
预期成果
学生具备音乐素养、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学生热爱音乐,具有良好的音乐修养。
学生身心健康,精神世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