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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 教学
  • 2024-05-02 1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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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常规管理是指学校管理者对教学过程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包括教学计划、教材管理、课堂教学、作业及评核、课外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 教学计划
第三条 学校应根据上位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明确学科、学段、年级、学期和每门学科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时间、课时分配等。
第四条 教学计划一经制定,应严格执行。 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断教学。 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教学计划,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 教材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教材标准选用教材。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的要求。
第六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七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内容,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定。 课堂教学包括课前准备、课中教学、课后反思等环节。
课前准备
第八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做好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评价等。
课中教学
第九条 教师应准时上课,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组织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主动探究和知识建构。
第十一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课后反思
第十二条 教师应及时反思课堂教学,总结教学经验,查找问题,改进教学方法。 反思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教学内容的适应性、教学效果的评价、学生反馈等。
第五章 作业及评核
第十三条 作业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合理布置和批改作业。 作业应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中,有针对性。
第十四条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并提供详细的反馈意见,指导学生巩固和提高。
第十五条 评核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手段,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标准制定评核方案。 评核形式多元化,包括课堂提问、作业评定、单元测验、期末考试等。
第十六条 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核,及时向学生反馈评核结果。 评核结果应作为教学改进的依据。
第六章 课外活动
第十七条 课外活动是教学的补充和延伸,应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包括兴趣小组、社团、社会实践等。
第十八条 教师应积极指导和组织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课外活动应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教学常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材使用、课堂教学、作业及评核、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教学常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和学校管理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