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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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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5 17: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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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基本理念定义了四个方面:(一)全面提高语文学生的语文素养;(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一、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教师应努力改进课堂教学,整体考虑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注重听说读写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整合,统筹安排教 二、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语文课程评价要体现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