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的,是指导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
标准明确了
英语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评价建议等内容。
课程性质与目标
标准规定,英语课程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
必修课,其性质是
语言课程。
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的
英语语言能力,为其终身发展和适应全球化时代奠定基础。
通过学习英语,学生应具备用英语进行
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发展
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
人文素养。
内容标准
标准将英语课程内容分为
语音、词汇、语法、交际功能、文化意识五个方面。
各方面的内容标准具体规定了学生在各个年级段应达到的
知识、技能要求。
例如,在语音方面,标准要求学生掌握
英语国际音标,正确发音;在交际功能方面,学生应能进行
简单的英语会话,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实施建议
标准提供了
课程实施方面的建议,包括
教学原则、方法、手段等。
例如,标准强调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
任务型教学,
创设真实的语言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还鼓励使用
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拓宽学生的学习渠道。
评价建议
标准提出
多元化评价的原则,要求对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
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过程性评价包括
日常观察、作业、小测试等,终结性评价包括
期末考试、口语测试等。
评价应注重学生的
语言应用能力,并提供
改进建议,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